回到病房后的江侃只感觉神清气爽,好久没有这么爽快地唱过歌了。
特别是这还是那么狂野不羁的一首歌,江侃只感觉自己回到了摇滚乐刚刚传入夏国的那些年,刚刚接触到这种全新的音乐类型的时代。
那时,大街小巷都响彻着这种动感而激烈的音乐声,年轻人穿着喇叭裤,头上烫着时髦的大卷发,走到哪里扭到哪里,仿佛这个世界就是他们的舞台。
更有甚者,有的又有钱又有闲的时尚先锋,会扛着半个人高的录音机走到街上,一边放着歌一边跳着舞,不多时就会在街边的某个开阔地积聚起一大堆人要么跟着跳,要么围观他的独特舞姿。
“呵,现在跳广场舞的应该也是这批人吧,跳了一辈子的舞,也时尚了一辈子,真没白活……”
江侃哂笑了一声,合上了回忆盒子的盖子。
然后,他拿起了手机,给珍妮丝打了过去。
因为现在自己这儿是晚上,对面那里应该是早上吧,也不知道她起床了没有。
“嘿,珍妮丝,早上好?”
电话没响几声,就被对方接了起来。
“嗨亲爱的江,早上好!你们那里应该是晚上了吧?”
珍妮丝充满活力的声音顺着电波漂洋过海传了过来,位于地球两端的两人跨越了黑夜和白天,精神奕奕地交流了起来。
“珍妮丝,你不是说你的那几个小老弟今天会来夏国,然后来看我们录制新歌吗,怎么我等了他们一上午都没等到啊?我这地方应该也不难找吧?”
这是他今天打电话过去的原因,珍妮丝前几天就说了粉龙乐团的几位猛男小弟慕名而来,打算先是看望一下他,然后在夏国和这儿的地下乐队们切磋切磋。
结果他今天一直等,也没等到几人的到来。
“噢,他们好像是迷路了,都怪他们太自信了出门之前学了几句夏国语就以为自己不需要请翻译……”
说起这个珍妮丝也很头疼和觉得好笑,几个自信大男孩因为语言不通,把市医院念成了四医院。
要么是自己发音不标准,要么是沙市本地人也分不清平舌和翘舌,硬是把几人带到了沙市第四医院去了,难怪没有找到江侃。
“我已经请了认识的人帮忙给他们介绍了一个靠谱的翻译,这辆天应该就可以到位,但如果他们明天来你这儿的话可能还赶不及……”
“不过江你的米语说得非常好,交流起来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同时也希望他们不会打扰到你的修养。”
珍妮丝想起他们在电话里跟自己抱怨的因为临时抱佛脚学的几句夏国语根本排不上用场,导致在馆子里也看不懂菜名,胡乱点菜吃了一桌子的土豆大餐——土豆红烧肉,山药炖淮山,清炒洋芋丝,薯仔鹌鹑蛋……
就觉得自己真的还是太相信这几个自恋狂了。
你别说,粉龙乐团的四人还真的是很有想法,他们四个人分别抱着新买的《夏国语日常会话100句》,分别一人学习了25句对话,分别对应“衣食住行”中的一样,还说得有模有样的。
但毕竟真遇到了,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用语哪里是简单的快速教材能解决的,一到夏国就漏了陷,本地人说的湘式普通话他们听不懂,他们说的蹩脚的夏国话对方也听不懂。
“行,那明天我等他们来,你嘱咐下他们在医院里动静都小点儿啊,我听说你们那搞摇滚的人都非常的活泼,可千万别在这儿搞事哦!”
两人由聊了一会儿便挂上了电话,江侃回味着白天录制歌曲的情景依然还是非常的兴奋,导致他到了夜里两点多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过去。
……
第二天一早,还在吃早餐的江侃就接到了张羽的电话,说是四人已经上门拜访。
“好的,让他们进来吧。”
江侃放下了电话,几口将剩下的早餐吃完,然后滚动着轮椅来到了镜子旁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形象。
“科科科。”
敲门声响起。
“e in please~”
门被打开,四个金发碧眼的大汉走进了被他们的体型显得狭小的房门。
“江!你就是江吧?今天终于见到你啦!”
丹是最先走进来的,他一见到江侃,便大笑着张开了双臂,大步地走了上去打算给江侃一个熊抱。
“别,我身上有伤!”
尽管江侃自己也有一米八三,算是夏国人中身材高大的了。
但在对方这人熊一般的一米九几的身材映衬下,还是显得有些瘦弱了一些。
更何况丹常年健身,体型不是一般的魁梧。
“噢,好的!”
丹愣了一下,初次见到心目中的偶像的激动心情被稍微压制下来一点,对方可是坐在轮椅上的伤患病人,可经不得自己的大力拥抱。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丹,粉龙乐团的鼓手兼主唱歌手,我们非常喜欢你的歌,感谢你的《radioactive》,它让我们第一次感受到了成名的滋味,我们都欠你的情江,以后如果来米国有需要尽管找我们就是。”
平时性格活泼性格外向的丹很难得会有这么正儿八经的时候,他的脸上带着崇敬与真诚,和江侃紧紧地握了握手然后侧过身,让自己的几位队友也上来和江侃打个招呼。
“嗨,江,你好,我是本,粉龙乐团的贝斯手兼和声歌手,非常感谢你给我们的创作,我真是爱死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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